考核办法
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,学院采取“文化基础考试+综合素质测试”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。文化测试是省联合考试,由省考试院组织命题、考试和阅卷;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、测试。
1、 {C}{C}{C}考核形式
类别 |
文化基础考试 |
综合素质测试 |
普通类考生 |
省联测(语、数、外) |
面试 |
艺术类考生 |
现场绘画 |
文体特长生 |
专项测试 |
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,以A、B、C、D 四个等级呈现,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:A 级95 分、B 级80 分、C 级65 分、D 级50 分。
2、考核时间和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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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时间 |
考核地点 |
备注 |
文化基础考试 |
3月30日 |
考生所属省辖市 |
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|
综合素质测试 |
4月26日上午8:30 |
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|
地址: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 |
3、综合素质测试内容
考生类别 |
测试内容 |
测试方式 |
分值 |
考试时长 |
普通类考生 |
语言表达、创新思维、反应能力、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测试 |
面试 |
100分 |
8分钟/人 |
艺术类考生 |
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|
现场绘画 |
200分 |
180分钟 |
文体特长生 |
体育或文艺方面的专项测试 |
专项测试 |
100分 |
10分钟/人 |